為了讓有文件翻譯認證需求的民眾更快速了解程序、完成翻譯認證,本所整理翻譯認證的SOP,提供需要的民眾參考:
翻譯文件之原文依法須先就其真實性進行查證,由於各種文件查證程序不同,可能影響認證程序之時程及費用。外國機關發出之文書,請務必先交由當地台灣辦事處或代表處驗證,若您人已經在台灣,可以請外交部領務局協助寄回代表處驗證(請參考以下網址:https://www.boca.gov.tw/np-45-1.html)。外國駐台使館(例如:AIT)發出之文書,請先交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。
原件上的所有資訊,務必均詳實翻譯,切勿遺漏。
請您先把譯本電子檔及原件的掃描檔EMAIL提供本所,公證人將為您預先審閱翻譯內容是否正確,若有小錯誤,我們可順手協助修正。
若公證人審閱內容無誤,請攜帶以下文件預約來所辦理,即可取件: